图自“中国国际航空”公众号
具体上,自2023年1月5日(含)起销售的客票,800公里(含)以下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4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为人民币80元。
婴儿旅客免收;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即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费标准为20元/人,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费标准为40元/人。
首都航空的通告截图自幸福航空微博。此次调整之前,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6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旅客收取人民币120元。
另据媒体报道,12月30日,机票代理平台接到多家国内航司消息:自2023年1月5日(出票日期)起,调整国内航班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800公里及以下航段成人旅客的燃油附加费降至40元,800公里以上航段降至80元。
根据多家航空公司的通告,燃油附加费以原始出票日期的金额为准,2023年1月5日(不含)前出票的客票若换开到2023年1月5日(含)之后,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中新财经)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原董事长余泠被“双开”****** 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据贵州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监委对贵州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余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余泠背弃初心使命,丧失党性原则,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组织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隐瞒不报子女情况;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搞权色、钱色交易;纪法底线失守,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收、项目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余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州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州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余泠开除党籍处分,由贵州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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