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重点领域 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
作者:鹿文亮、王晓明(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绿色低碳、基因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培养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孵化了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这些都为我国开辟新赛道、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创造了能力和条件。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前瞻谋划未来产业。在类脑智能、量子信息、基因技术、未来网络、深海空天开发、氢能与储能等前沿科技和产业变革领域,组织实施未来产业孵化与加速计划,谋划布局一批未来产业。国家层面高度重视,多部委提出要布局和发展未来产业。科技部、教育部发文确定了10个未来产业科技园建设试点以及1个建设试点培育。进一步明确未来产业重点领域,推进典型应用场景示范,培育产业创新生态,系统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已具备发展未来产业的能力和条件
近年来,我国在新能源汽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绿色低碳、基因技术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创新成果,培养了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孵化了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这些都为我国开辟新赛道、谋划未来产业发展创造了能力和条件,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在科技创新方面,我国已经构建了从国家到区域的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先后布局了一批大科学装置,为我国在基因技术、未来网络、绿色低碳等未来产业方向的技术突破奠定了基础。国家层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或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使之成为世界科学前沿领域和新兴产业技术创新的高地和创新要素的汇聚地,构建了“国家+区域”的科技创新体系。形成了由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构成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并不断强化战略科技力量的创新能力。
在产业发展方面,近十年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持续发展在部分领域形成了全球影响力。我国在5G、北斗、高铁、特高压、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新能源汽车实现弯道超车,构建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产销量连续多年位于全球第一。我国还建成了全球最大的5G网络,中国企业声明的5G标准必要专利占比达到38.2%,并逐步拓展5G在工业、交通、制造等多个行业的融合应用。我国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取得的成就,为我们开展前沿技术创新及发展未来产业奠定了基础。
从发展经验来看,我国初步探索了前沿技术创新的发展模式和路径,积累了培育未来产业的经验。过去十年来,依托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我国在创新主体和平台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建立了包括人才、知识产权、风险投资等在内的要素和市场体系。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领域发挥了民营企业和平台公司的创新作用,在高铁、特高压等高端装备领域探索新型举国体制,积累了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经验。
面向重点领域布局未来产业生态体系
未来产业具有依托新技术、引领新需求、创造新动力和扩展新空间的“四新”特征。发展未来产业要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还要考虑到未来产业的前瞻性和不确定性。为此,要统筹布局,把握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在不确定性中寻找确定性,通过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来实现未来产业落地发展。在特定区域先行先试,通过创新政策、创新场景培育一批“新物种”企业,构建未来产业生态。
首先,面向国家发展战略需求,明确我国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发展方向。未来产业是由重大前沿技术创新驱动,对我国经济社会具有支撑引领作用,当前处于萌芽或产业化初期的前瞻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的发展具有不确定性,但从技术发展趋势和未来消费需求升级来看,未来产业的发展又有一定的确定性。以“十四五”规划中未来产业的六大领域为重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加快推进新能源、人工智能、生物制造、绿色低碳、量子计算等前沿技术研发和应用推广。确定优先发展的未来产业方向,进一步组织攻关一批需要重点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
其次,加快推进前沿技术的产业化落地,建设一批“未来+”应用场景。将未来产业的创新技术与行业需求进行匹配,探索未来产业技术和产品的重点应用领域。面向“未来+”场景,推进“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场景应用”的融合创新,打造未来城市、未来能源、未来交通、未来制造、未来农业、未来健康等重点场景。发挥场景创新的牵引作用,率先引导一批技术成熟度高、产业化能力强、市场需求旺盛的未来产业前沿技术在应用场景和行业领域产业化落地。
最后,遵循产业发展规律,培育未来产业创新生态。遵循从前沿技术创新到产业化应用的发展规律,以原始创新为引领,按照“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示范应用—生态培育”的发展思路,制定一批创新政策和管理规范,攻克一批战略性和引领性的前沿技术,孵化一批未来产业“专精特新”和“新物种”企业,建成一批未来产业示范应用新场景,培育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未来产业创新生态。
为未来产业配置资源要素和发展空间
发展未来产业具有战略意义,但由于未来产业成熟度较低,回报周期长,早期应给予引导与支持。一方面是将资金、人才等要素向未来产业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倾斜,提升产业成熟度;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模式创新和领域开放,为未来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是引导科技研发项目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倾斜,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科技政策聚焦自立自强,完善新型举国体制,发挥政府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的组织作用。面向我国未来产业发展需求,推动相关部门、研发机构和科技企业自上而下地布局科研项目向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倾斜。针对产业发展的短板环节和可能形成战略长板的领域方向,引导战略科技力量增加研发投入。
二是建立未来产业创新激励政策,汇集未来产业资源要素。制定财税、金融、人才等产业政策,并在未来产业先导区先行先试,利用产业政策汇集人才、资金等要素,并探索政策的精准性和效能。政府层面设立未来产业“母基金”,并与市场资金共同设立专项“子基金”进行投资,同时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和市场选择作用。发展与安全并举,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形成“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发展。
三是鼓励模式创新与新兴领域探索,为未来产业提供发展空间。在涉及国家战略的未来产业领域,发挥新型举国体制的技术攻关组织和产业化推动作用。在关系到国家安全的未来产业自主创新领域,发挥政府采购等的作用,为新技术、新产品提供市场空间。
公司员工年会醉酒身亡 法院判令死者担责95%******
□ 本报记者 章宁旦
□ 本报通讯员 黄彩华
春节将至,又到了人们聚餐喝酒较多的时节,但欢乐的同时也要防止乐极生悲。近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通报一起因年底聚餐醉酒引发的猝死索赔案。法院认定醉酒猝死者作为完全行为能力人自行担责95%,聚餐组织者担责5%,其他同桌人已尽一般社交安全义务,无需担责。
酒后猝死:员工家属索赔逾百万元
20多岁的吴某是深圳某公司员工,被派驻公司关联企业东莞某公司。2021年2月2日18时许,吴某和几个同事一起,在东莞某公司食堂参加年会聚餐。同桌就餐人员有何某某等6人,其间吴某喝了酒。当天20时许,吴某由同桌两人搀扶,该公司负责人跟随其后,送往公司宿舍楼休息,给其两瓶矿泉水后离开。
吴某室友称,吴某当晚两次呕吐,他都帮忙清理了。次日上午,东莞某公司负责人带牛奶鸡蛋到宿舍探视,询问吴某是否喝多。吴某苏醒,但摆手表示不想吃东西。当天13时,室友回到宿舍,吴某听到动静后起床。室友询问吴某是否严重,吴某没有回答,看了看自己的被子、枕头、衣服说“怎么这样”,就进了洗手间。室友随即离开宿舍上班。18时许,室友下班发现吴某晕倒在宿舍洗手间,便呼喊同事救助,并拨打120。急救人员赶到,吴某已无心跳。室友随后报警。
2021年7月,吴某家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状告深圳某公司、东莞某公司以及跟吴某同桌用餐的6人,认为对方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索赔共计111万多元。
法院判决:聚餐组织者承担5%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本案关键在于吴某的死亡应由谁承担责任。
关于吴某死因,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显示死因为心源性猝死,由于未进行尸检,也没有检测血液中的酒精浓度,现已无法通过医疗检验手段确定。根据聚餐当晚与吴某同桌的两人在公安机关的陈述,吴某聚餐时喝了酒,结合吴某在聚餐后需要同桌两人搀扶回宿舍,以及回到宿舍后两次呕吐的情况可以推定,吴某死亡前存在醉酒情况。加上吴某对室友的问话未正常回应,无法正常上班,饮酒第二天即死亡,由此可推定,吴某死亡与饮酒有关。
关于责任承担,吴某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对饮酒可能造成的危险后果有足够清醒的认识,其对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东莞某公司是聚餐组织者,提供了白酒、红酒、啤酒,在吴某饮酒后两次呕吐、次日无法正常上班的情况下未及时将其送医治疗,应对吴某的死亡承担一定责任。深圳某公司未组织和参与聚餐,吴某作为深圳某公司员工参与聚餐,并不属于工作任务,人社部门亦认定吴某的死亡不属于工伤,故深圳某公司无需承担责任。吴某家属未能举证证明聚餐他人存在恶意劝酒行为,餐桌上正常共同饮酒不构成侵权,因而不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故同桌者没有法定救助义务。聚餐结束后,同桌两人将吴某搀扶回宿舍,另一人跟随其后,并为吴某准备矿泉水,结合没有证据证明当时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法院认定同桌者已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吴某家属要求同桌者对吴某死亡应当有预见性以及承担相应义务,明显超出一般社交应尽注意义务的边界,法院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各方过错,法院酌定吴某自行承担95%责任,东莞某公司承担5%责任,其他被告无需担责。
吴某家属不服,提出上诉。近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不能无限扩大同桌责任
承办本案审判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法官方淑敏称,同桌吃饭一起喝酒,是社会常见现象。聚餐中,喝酒者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对自身喝酒可能产生的后果承担最大责任。如果喝酒者酒后发生意外,组织者和同桌者存在强迫性劝酒行为、明知喝酒者不能喝酒仍劝其喝酒、喝酒者失去自控能力但同桌者未安全护送、明知喝酒者酒后驾车未劝阻等情况,同桌者则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如果组织者和同桌者已尽了正常安全注意义务,则不能将其责任义务无限扩大理解,否则就会人人自危,影响正常社会交往。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