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立坤代表:护航数字经济发展 推进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
【奋进向未来——知识分子代表委员筑梦新篇】
近年来,伴随数字经济迅速发展,类似电商平台“二选一”“网络虚假刷量”、屏蔽浏览器广告、“大数据杀熟”、网络售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的行为时有发生,数字经济领域的偷税漏税、软色情营销等问题也愈发凸显。“推进符合数字经济发展的立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提议相关部门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全国人大代表、哈尔滨凯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立坤说。
田立坤介绍,我国数字经济相关的法律规范日益完善,涉及行政法、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多个领域,涵盖网络安全、知识产权、市场竞争、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多方面议题。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为《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此外,浙江、广东、江苏、河南、河北等地已先后出台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形成法律条文,为制定《数字经济促进法》提供了良好的立法基础。
田立坤建议,以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治理数字化、数字技术创新、保障和监督等为核心,整合各领域、各地域、各层级的数字经济治理规则,完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职责,为数字经济提供统一、周全的保障和支持,建立综合治理体系、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加快《数字经济促进法》立法。
其中,要以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信息网络为基础,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感知、传输、存储、计算及融合应用等基础性信息服务的公共设施体系,主要包括通信网络基础设施、算力基础设施、新技术基础设施、融合基础设施和信息安全基础设施。
在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要高度重视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深化政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有序共享,建立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支持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发展,鼓励市场力量挖掘商业数据价值,推动数据价值产品化、服务化,大力发展专业化、个性化数据服务;支持数据资源开发市场化发展,创新数据交易模式,拓宽数据交易渠道,促进数据高效流通。
做好数字产业化。重点推动集成电路、高端软件、数字安防、网络通信、智能计算、新型显示、新型元器件及材料、网络安全等产业发展,促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培育区块链、量子信息、柔性电子、虚拟现实等产业发展。
做好产业数字化。推动大中小型企业数字化转型。重点支持农业、制造业、服务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并重点支持智慧农业和水利、工业、商务贸易、智慧物流、金融、能源等行业开展数字化转型提升工程,探索平台企业与产业园区联合运营模式。
加强治理数字化。推动数字技术与政府履职全面深度融合,加快实现“一网通办”。推动公共服务资源数字化供给和网络化服务,深化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动城市数据整合共享和业务协同,因地制宜构建数字孪生城市,鼓励加快城市智能设施向乡村延伸覆盖。(光明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政葳 梁爽)
外交部驻港公署:“BNO牌”是英国之耻,何来“骄傲”? ******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外交部驻港公署微信公众号消息,针对英国内政部打着所谓BNO签证新政策两周年旗号大放厥词,妄谈所谓“对港责任”,赤裸裸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谴责。
发言人指出,英方不顾中方坚决反对和严正反制,公然违反中英双方有关约定,以香港国安法为借口反复操弄BNO问题,明目张胆为反中乱港分子提供“保护伞”,充分暴露其唯恐香港不乱的虚伪面目和“以港遏华”的险恶用心。事实早已证明,英方打“BNO牌”就是企图将更多港人作为其自身炒作政治议题、攫取经济私利、转嫁国内矛盾的“筹码”。不少媒体报道,一些港人移居英国后生计窘迫、备受歧视,甚至不堪压力自寻短见,英方所谓的“享受生活”不过是巧言令色的虚伪包装。英方的假仁假义早已世人皆知,所谓BNO政策注定只是又一场难以为继的伪善表演。
发言人强调,在中央全力支持和特区各界共同努力下,香港正处于从由乱到治走向由治及兴的关键期。当前特区政府正团结各界振兴经济、改善民生,积极对接国家发展战略,开启良政善治新篇章,广大市民和外国人士对“一国两制”发展前景充满信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香港必将大有可为、风光无限,任何外部势力唱衰抹黑都是徒劳。英方拙劣的政治操弄蒙蔽不了爱国爱港的香港市民,破坏不了香港团结稳定的大好局面,阻挡不了“一国两制”行稳致远的历史大势。
发言人重申,香港是中国的香港,香港事务纯属中国内政。我们敦促英方认清大势、尊重现实,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立即停止借BNO问题为反中乱港分子包庇开脱,立即放弃干预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的一切殖民梦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