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论国际传播之道,中国故事如何“出圈出海”?******
中新网北京10月1日电(记者 阚枫 袁秀月)9月2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致信祝贺中国新闻社建社70周年强调,创新国际传播话语体系,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增强报道亲和力和实效性。一周之后,一场云集知名专家学者以及政府部门、主流媒体、商业平台、海外华文媒体相关负责人的研讨会在中新社举办,议题即为国际传播。
新时代,中国如何向世界讲述中国故事和中国共产党的故事?如何构建国际传播话语体系,增强亲和力和实效性?海外华媒如何当好中国故事“译者”和“传者”?这场大咖云集的会议,纵论国际传播之道,共话中国故事出海之路。
大局和大势
——新时代,如何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
图为“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中新社建社70周年贺信精神,9月30日,由中国新闻社主办、中国新闻网承办的“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在北京举行。
2022年是中国的政治大年,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意义深远、全球瞩目,是中国向世界讲好新时代的中国故事,中国共产党的故事的绝佳契机。
中国新闻社社长陈陆军在致辞中表示,总书记的贺信让中新社全体干部职工、海外侨社、华文媒体以及为中国对外传播事业不懈奋斗的广大同志们倍感温暖振奋,倍受鼓舞。
陈陆军表示,总书记在贺信中要求中新社要推动中外文明交流和民心相通,这个要求蕴含着深刻的内涵,体现出大国的智慧与担当。人类只有一个地球,是命运共同体,中国的发展进步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稳定繁荣也需要中国。相互尊重,和衷共济,和合共生是人类不同文明相处和发展的正道。民相亲,民心相通,不断增进不同国家和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这是中新社作为一家致力于跨文化传播交流的媒体机构应尽的职责和使命。
图为“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现场。中新网 李太源 摄中央网信办网络传播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张勇在致辞中表示,党的二十大是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世界观察中国发展进步的重要窗口,是开展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的重要契机,也是检验我国媒体融合发展成效的重要竞技场。
张勇表示,面对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作为互联网媒体人,大家要有看透世界变化大局和中国发展大势的眼界,更要有勇立变革潮头、担当责任使命的胆识。他强调,要占领主阵地,打好主场仗,壮大主流舆论,彰显中国价值;要围绕关切点,做大共情点,提高报道亲和力,增强传播实效性;要增强创新力,提升竞争力,深化媒体融合,拓宽出海渠道。
破壁和破局
——如何创新国际传播话语体系?
当前,新技术不断改变着信息的传播渠道与触达方式,国际传播进入以互联网为主平台的新阶段。新形势下,如何突破“壁垒高墙”,如何“破局求变”,讲好中国故事和全球故事,成为重要课题。
“讲好中国故事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做到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胡正荣认为,国际传播关键在做好上游内容和下游渠道。但是目前,我国国际传播媒体在内容生产建设上存在短板,在讲述中国故事和全球故事时也缺乏自己的平台,这两个问题亟需重视。
在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主任李希光看来,向谁传播非常重要。他认为,在关注国际重大议题时,西方舆论不应该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因为国际舆论已不再是西方的舆论。在国际传播中,还应关注如上合组织成员国等国家民众关心的事,以及重视越来越多学习中文的外国精英人群。
北京外国语大学国际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姜飞强调了话语方式的创新。他认为,懂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对中国媒体发布内容感兴趣的外国人也在增加。同时,海外华人群体对中文媒体的表述方式提出了新要求。在新形势下,要“变中求破”,创新国际传播话语方式。
中国传媒大学本科生院院长王晓红认为,只有更好地理解自己,才能更好地向世界讲好中国故事。她认为,“中国好故事”既包括“大时代”的“大故事”,也包括“小人物”的“小故事”,应充分重视网上的个体,让更多个体去展现中华文明,更生动、更直观地呈现中国。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宋建武认为,要用互联网思维顺应新的传播环境和新的传播关系,通过媒体深度融合开展国际传播活动,做到“入眼”、“入心”、“可持续”。要把传播对象锁定为普通公众,而不是更多地像传统做法那样通过宏大叙事传递声音。
共情和共融
——国际传播实践探索哪些新路径?
图为“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每一次传播技术的升级迭代,都带来传播实践的新变化。对于国际传播来说同样如此,在媒体融合大趋势下,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不断创新对外传播实践,探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的可行路径。
结合中新网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的实践,中国新闻社融媒体中心主任兼中国新闻网总编辑吴庆才表示,中新网从“吾国吾民”的新视角,突出侨海特色,让“中国通”答“中国题”。同时,注重共情共鸣的新表达,聚焦宏大叙事的个体诉说,在中国人的奋斗故事中、在中国人民的幸福生活中,寻找、挖掘、展示中国共产党创新理论、发展理念以及中国的社会变迁、发展成就。
在中国网副总编辑薛立胜看来,国际传播应追求快、准、融、外、通,要快速准确抢占话语阐释权,力图把所有的表达方式进行融合呈现。同时,从受众出发,考虑他们的语言习惯、思维习惯,让外国人讲,让有影响力的人来影响普通人,寻找共同的关注点,达到“我要说的就是你想知道的”。
新浪微博执行总编辑、媒体合作部总经理于琪在分享中表示,主流媒体的公信力、权威性和社交媒体的传播力、互动力在微博得到完美结合。媒体在微博发起的强互动话题内容,能有效带动用户参与讨论,也为正能量在平台的传播发酵赋能。
谈及新的媒介技术和信息窗口,快手泛知识业务&课堂业务副总裁周晓晗表示,会采取动画、短视频、图文并茂等多种手段,降低用户获取和解读新闻的门槛,让重大事件和政策更好向下透传,发挥正面引导作用。
桥梁和纽带
——海外华媒如何将中国故事“再传播”?
图为“迎接二十大网上重大主题国际传播研讨会”现场。中新网记者 李霈韵 摄遍布全球的海外华文媒体是中国故事“出海”的重要生力军,面对媒体变革新动向和国际舆论新环境,海外华媒如何将中国故事“再翻译”、“再传播”?
对于新时期海外华文媒体的定位,葡新国际文化传媒总经理、葡新报社长马丽梅认为,当前,海外华人已经无缝对接国内新闻渠道,华媒应重点在对接所在国的媒体,影响所在国的群体,能够在所在国发声方面重点发力。
泰国头条新闻社社长、曼谷杂志社社长郭蕊认为,华媒要生存发展,公信力十分重要,要秉持正确、客观、中立、权威的原则,不能博眼球,更不能以讹传讹,尤其不能拉踩任何一国。
欧洲时报北京代表处主任马林认为,海外华侨华人在提高国际传播力中的作用不可或缺,且越发重要,海外华侨华人对中国信息接受度高、敏感度强,在让他们了解真实客观的中国,提升民族自豪感的同时,也获得了面对涉华谎言、谣言时反驳的逻辑和实力。
谈及适应当前的国际传播格局,欧洲新传媒集团总编辑范轩认为,在国际舞台讲中国故事,不能自说自话。他还表示,我们秉持礼让谦和、避免冲突的原则,但是面对恶意攻击,要主动出击、说明真相、正本清源。
“讲好中国故事,首先要理解中国国情和中华民族的历史。”瑞士欧亚时报社社长朱爱莲认为,中国最大的国情就是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所取得的巨大进步和辉煌的成就不仅造福着中国人民,更造福着世界人民。
欧洲侨报副社长孙雨梅表示,讲好中国故事要注重从“自己讲”转变到“一起讲”,从讲历史向讲现代和讲未来叠加。她还特别提到,要十分看重华裔新生代的教育和培养,让他们成为未来中国故事的传播者。
谈及中华文化的传播,美国鹰龙传媒、美国城市广播电视台董事长苏彦韬表示,中华文化是民相亲、心相通最好的桥梁,而海外华文媒体记录的不仅是华人华侨的故事,更是中华文化国际传播与传承的坚实基础。
澳门广播电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暨执行委员会主席罗崇雯称,富有中华文化感召力的优秀节目在澳门很受欢迎,澳门观众感受到了祖国一家亲的归属感,也让在澳门的国际人士看到了中国形象的亲和力。
谈及即将召开的中共二十大,海外华文媒体负责人均表示,将致力于把这次重大报道作为讲好新时期中国故事的重大契机。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全媒体新闻中心总编辑黄晓敏介绍,将用心做好精品,既要见大见小,又要见人见事,在移动化、视频化方面发力内容生产,着重报道十年来香港在不断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过程中取得的显著成就。(完)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冲门”上地铁被卡 乘客因此扭了腰,责任谁担? 张建波 地铁车门关闭的提示音已经响起,李某(化姓)却一个健步冲进了车厢,谁知随身携带的拖车被车门夹住,在用力拉拽拖车的过程中,李某腰部拉伤。为此,李某将地铁公司诉至无锡市梁溪法院。案件承办法官2月1日接受了记者采访。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强行“冲门”未果还受了伤 乘客起诉地铁赔偿 2021年6月,无锡市民李某和往常一样,拉着买菜用的拖车去坐地铁。到达站台时,地铁车内的提示小灯已经闪烁并已响起提示音,车厢警示灯一并亮起。 为了不错过这趟地铁,李某急忙拉着拖车快步跑入车厢。当李某跨入车厢的瞬间,车厢门开始关闭,但其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导致车门两次试图关闭都被拖车阻挡,在门即将合拢时被迅速弹开。 在此过程中,李某因用力拉拽拖车,腰部受伤,经诊断为腰椎骨折,花费医疗费2.8万余元。经司法鉴定,李某伤势构成九级伤残。李某认为,地铁公司作为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故李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地铁方面已尽“义务”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查明,李某是在已经响起提示音并闪烁警示灯的同时冒险快步拖车进入车厢的,其进入车厢的瞬间与车门关闭的间隔在1至2秒内,李某因拖车未完全进入车厢,被车厢门夹住而受力受伤。 事发站台门显眼处张贴有“门灯闪烁,请勿上车”的安全标识,候车区公告栏张贴有《轨道交通乘客守则》,载明:“列车关门提示警铃鸣响时或者警示灯闪烁时,禁止上下车。”上述守则,在事发车站共张贴13处。 法院认为,地铁公司作为地铁运营、服务企业,通过张贴安全标识、《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等多种方式对乘客进行了安全提示,对车厢关门也设置了合理流程即在关门前会响起提示音并同时闪烁警示灯,故地铁公司已经尽到了可预见、可预防的防护措施。同时,李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视安全警示、疏于自身安全的注意义务,对此发生损害的应当由其自行承担。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李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公共场所要尽安全保障义务 担责是有前提的 案件承办法官李琪霖受访时称,《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车站、机场、体育场馆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上述法律规定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只要事故发生在公共场所或经营场所,经营者或管理者就必须承担责任”,因为经营者、管理者承担责任的前提是“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而纵观该案,地铁公司在安全保障义务上未有过错,无需担责。 法官提醒,一方面,广大乘客应养成良好的出行习惯,“冲门、抢门”不仅不能节约时间,还可能发生事故,得不偿失;另一方面,地铁公司应抓好管理环节,最大限度保障乘客的生命安全。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