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的土地先施农家肥改善土质 胡传林 摄
2008年,张安辉回乡投建养猪厂。但创业之路并不顺利,因资金链断裂,张安辉最初兴建的养猪厂中途夭折。两年后,他又在家附近的东津镇畜牧场建设养猪厂,凭借精细化管理和对市场规律的准确把握,如今已发展成为年出栏生猪达10万头,实现年经营产值过亿元的现代化养殖场,吸纳周边上百村民就业。
“现代农业天地广阔,除了养殖业,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互联网农业等都大有可为。”富裕起来的张安辉又开始探寻新的农业发展之路。
东津镇素有襄阳“菜篮子”之称,但农民辛苦种菜,要么卖不出去,要么赚不了几个钱,张安辉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如何让这个“菜篮子”更新鲜、更绿色,同时又能让村民得到更多实惠,成为他努力的方向。
刚刚起步的蔬果种植基地 陈霜 摄2022年以来,张安辉尝试种植有机蔬菜,并大胆采用新型产业模式——在配送大型超市的同时,推出“新鲜时蔬进小区”服务,让新鲜蔬菜从田间直达市民餐桌。
目前,张安辉牵头成立的农业合作社流转土地500余亩。其中,养殖场占地200亩,采取“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营模式,蔬果种植基地300多亩。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做成有机肥输送到田间地头,废弃菜叶加工后变成猪鸡鸭饲料,养殖种植相得益彰,实现污废循环利用。
张安辉说,如今很少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希望通过自己的带动能让更多年轻人了解农业、投身农业。(完)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司法防线****** □ 林楠特 大数据时代,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在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非法收集、滥用、买卖、泄露个人信息等问题,尤其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日趋高发,给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带来不小挑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5批共4件指导性案例,均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刑事案例,涉及人脸识别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微信等社交媒体账号、手机验证码等刑法保护的公民个人信息范围、性质。 个人信息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安全感。近年来,我国不断从立法、执法、司法等多环节发力,为个人信息安全织密防护网。刑法特别规定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为严惩伸向公民个人信息的黑手提供了有力武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有关法律适用问题作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 当前,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已不仅仅包括身份信息、电话号码、家庭地址等,还扩展到手机通讯录、短信、网络账号及密码、购物记录、出行记录等,而法律本身具有原则性、概括性和滞后性特征。面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种类多样化,如何认定相关行为的性质、如何准确定罪量刑,既关系到法律的正确适用,也关系到公平正义的实现,更考验着司法机关的智慧。 此次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指导性案例,明确类案裁判规则,具有较强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如认定了人脸信息属于刑法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居民身份证信息整体均系敏感信息;将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验证码及对应手机号码出售给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等等。这些指导案例,既是司法机关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真实写照,也是生动的普法教材。 个人信息保护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期待司法机关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持续加大对相关违法犯罪打击力度,加强执法司法协作,更好顺应形势、用活法律,有力维护人民群众个人信息安全以及财产、人身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数字社会中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实现与保护。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