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益诉讼筑牢网售处方药安全堤坝******
时本
远程诊疗、网上开方、送药上门……随着互联网医疗的蓬勃发展,网上药店让消费者足不出户就能快速获取药物,然而由此带来的药品误用、滥用、过量服用事件也时有发生。药品安全非同儿戏,网上用药安全该如何保障?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一批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其中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督促整治网络平台药店违法销售处方药行政公益诉讼案,对保障用药安全问题进行了一系列探索。(1月9日《检察日报》)
“网上药店无处方销售处方药”“轻轻松松能买到12周以上用量的处方药”“药师审核形同虚设”“处方上没有执业药师的签字”……这些网售处方药乱象存在已久。即使《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网络售药迎来强监管时代,但是问题也并未因此而得到根治,一些网上药店仍然存在“走过场式开方”等现象。
网售处方药乱象治理与监督的主体缺失、监督的积极性有时不算太高有关。处方药网售越便捷,销售成本就越低,销量也越大,线上药店和线上医生获取的利益就越多。在这种情况下,只要有机会,处方药随意网售的口子就可能会越开越大。一些消费者只图省事,把药品当成普通电商产品,看不到药品误服和滥用的风险,甚至认为网售处方药不应该管得太严。正因如此,网售处方药的供需双方,形成了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他们都不愿意主动监督网售处方药乱象。
药监部门是网售处方药的法定监督主体,在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中,发挥了很大作用,诸多网售处方药案件的查处,均是药监部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结果。但也要看到,假如极少数药监部门慢作为或者不作为,网售处方药也会潜滋暗长,用药安全也就面临危机。关键是,互联网具有跨区域等特点,一地失守又将影响全局,一旦网售处方药乱象的危害波及全网,那么远在千里之外的消费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倘若监管部门履职好坏全凭自觉,网售处方药乱象就不容易得到遏制。履职情况需要得到监督,在这方面,检察机关可以发挥重要作用。当检察机关发现网售处方药存在一些乱象后,可以通过向药监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药监部门认真履职。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可作为整个消费群体的诉讼代理人,对于违法销售处方药的平台和个人展开诉讼。这类公益诉讼让维权和监督主体都更加明确,是治理网售处方药乱象不可多得的好方式,理应得到广泛推广。最高检推介这些典型案例,也是希望检察机关在这方面能够发挥更大作用。
网售处方药方便了民众求医问药,也使互联网医疗从此告别“有医无药”的困境。但与非处方药相比,处方药既有更强的治疗作用,也有更强的毒副作用。以前处方药在实体药店就存在随意销售等乱象,若想阻止这类乱象向线上蔓延,就得加大网售处方药乱象的治理力度,让包括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在内的监督手段更丰富、更管用,方能让民众安心享有处方药网售带来的巨大便捷与实惠。
为博流量吃掉孩子宠物?这样的“搞笑视频”不好笑不可取******
【央广网评】为博流量吃掉孩子宠物?这样的“搞笑视频”不好笑不可取
吃掉孩子宠物、故意激怒“逗”哭孩子……最近一段时间,网络上出现了一些另类“萌娃搞笑”短视频。这些视频中的家长以各种手段故意惹怒、恐吓孩子,再拍摄下孩子恐惧伤心的瞬间,以此为乐,引起不少网友反感。从过去流行在视频里晒孩子的“聪明可爱”逐渐演变成晒“虐心瞬间”,这样的变化,确实引人深思。虽说这些“虐娃”视频多数是家长“创作”出来的,未必有什么恶意,但在客观上,确实是对孩子的故意“消遣”。
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定型,用孩子拍搞笑视频,把孩子当成博取眼球和流量的工具,不仅可能构成对儿童隐私的侵犯,也容易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伤害。同时,这样做不但违背了未成年人保护的社会共识,也会给更多的孩子带来不良价值引导。让孩子成为“搞笑视频”的主角,既不好笑,也不可取。
互联网时代,未成年人“触网”是个无法避免的事情。但是,到底以何种方式“晒娃”才能尽量减少对孩子的不利影响?又该如何避免让孩子过早地受到流量的牵制,甚至被流量“催熟”?这些问题值得每一位家长审慎把握。这也是互联网全面嵌入日常生活后,所有家长在孩子保护、教育上必须直面的课题。
面对吃掉孩子宠物、故意激怒“逗”哭孩子等“虐娃”短视频创作的流行,相关平台也应该站稳未成年人保护立场,对类似视频加强识别、限制流量。多方合力,为短视频创作树立更健康的导向,为儿童权益保护营造更积极的流量环境。(央广网特约评论员朱昌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