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医保局指导和协调下
由四川省医保局牵头形成口腔种植体系统省际采购联盟
此次集采于1月11日在成都开标并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采购品种为种植体产品系统
由种植体、修复基台、配件包各1件组成
根据种植体材质
分为四级纯钛种植体产品系统、钛合金种植体产品系统
此次集采共40个产品中选
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55%
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
集采覆盖全国范围
全国近1.8万家医疗机构参与集采
采购需求量共287万套
此次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
按约定采购量测算
预计每年可节省费用约40亿元
拟中选产品公示后将发布正式中选结果
预计2023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
患者将全面享受到降价后的种植牙服务
记者:彭韵佳、董小红、沐铁城
编辑:刘媛媛
设计:胡戈
新华社国内部出品
14部门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 新华社北京1月11日电(记者谢希瑶)记者11日从商务部获悉,在地方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专家评审、向社会公示,商务部等14部门研究确定了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包括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重庆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据了解,《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已于近日下发。通知要求,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试点工作联系机制,加强组织协调,进一步完善试点工作方案,紧密围绕完善内外贸一体化体制机制、提高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能力、优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环境确定试点目标、试点任务和职责分工,细化配套政策和工作措施,制定时间表、路线图,确保试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计划单列市可结合实际,单独制定试点工作方案并实施。 通知提出,要突出目标导向,聚焦若干重点产业,力争培育一批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企业,打造一批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形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融合发展的产业集群,建立健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要突出问题导向,梳理解决一批市场主体在开展内外贸一体化经营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评估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促进内外贸融合发展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区要积极复制推广试点地区成功经验和模式,促进内外贸高效运行、融合发展。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