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有了新规定******
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为全面准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1日发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基本原则、内容标准、方式程序、结果运用等作出了新规定。
考核规定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方式主要是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年度考核是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个年度内表现的总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人数,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应参加年度考核的工作人员总人数的20%。
考核规定提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要将考核结果与选拔任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激励约束、问责追责等结合起来,作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岗位、职务、职员等级、工资和评定职称、奖励,以及变更、续订、解除、终止聘用(任)合同的依据。
考核规定坚持分级分类考核,要求从单位实际出发,突出精准化和差异化,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体现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工作人员的特点和具体要求。
据人社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原人事部印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已实施20多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新精神新要求,化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面临的新问题、衔接新政策,故制定这一考核规定。
12项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
11月8日,在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期间,“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活动举办。本次活动从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网上文化交流、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网络安全保障、网络空间国际治理五大领域,讲述网信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故事;并首次向社会公开征集实践案例,获得国际组织、互联网企业、技术社群、科研机构等各方主体的积极响应和广泛参与,共收集申报案例200余项,覆盖全球6大洲共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最终经过专家评选,产生60个案例形成实践案例集,并进一步复评产生12个精品案例。(光明网记者 刘昊)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